2014年9月17日 星期三

103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(作文、寫字、字音字形)

東新國民小學103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(作文、寫字、字音字形)
壹、依據:本校103學年度校務行事曆辦理
貳、競賽組別:國小學生組〈四、五年級各班均應參加〉。
參、競賽項目與時限:〈四、五年級各班各項均應報名二名參加〉。
一、 作文:六十分鐘。〈均應參加〉。
二、 寫字:四十分鐘。〈均應參加〉。
三、 字音字形:四十分鐘。〈均應參加〉。
肆、競賽內容及範圍
一、作文:題目均當場公布,文言、語體不加限制,但須加標點符號,並使用鉛筆書寫。
二、寫字:書寫內容均當場公布,用紙當場發給,一律用毛筆,不得使用其他自來水毛筆等。書法限寫楷書,字之大小,國小學生組為五公分
三、字音字形:(注音及國譯字,一律書寫標準字體。)為100字,(字音50字、字形50字)。
伍、競賽評判標準:
一、        作文:
(一)     內容與思想:佔百分之五十。
(二)     結構與修辭:佔百分之四十。
(三)     書法與標點:佔百分之十。
二、        寫字:
(一)     筆勢與功力:佔百分之六十。
(二)     整潔與美觀:佔百分之四十。
(三)     正確與迅速: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總平均三分,未及寫完者每少寫一字扣總平均三分。
三、        字音字形:一律書寫標準字體,每字1分,塗改一律不計分。
陸、競賽人員選拔程序
一、各項錄取前三名,由校長頒獎狀以資鼓勵。
三、各項前二名代表本校參加語文競賽。
柒、競賽日期、時間、地點:   
比賽項目
比賽時間
比賽地點
備註
作文
10312 11日星期四  下午12:40~13:40
圖書室

書法
10312 9日星期二  下午12:40~13:20
美勞教室

字音字形
10312 8日星期一  下午12:50~13:00
圖書室


捌、報名時間、地點:
各班報名表(附表一),請於1031121日以前送交教務處。
玖、凡獲各項績優者,特頒獎狀。

拾、本要點呈請校長核示後公佈實施,其修正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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